为深入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贯彻执行《吉林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按照总体工作安排,现开展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
二、考核安排
1.考核实施
考核工作由学院党委指导研究生办公室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
研究生导师的基本素质和立德树人职责履职情况。
3.考核组织
结合学校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学院考核实施细则(附件1)。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研究生评价、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院党委会对考核结果作出认定。
4.考核时间
4月27日至5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完善考核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方能参加当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工作。
研究生导师按照自我评价表(附件2)填写自我评价,并附电子签名,5月1日前提交结果,发至zhaosh@jlu.edu.cn邮箱;学生评价按照评价指标(附件3)开展问卷,评价结果5月1日前上报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督导评价结果,5月2日前上报学院;中文、历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价结果,5月3日前上报学院,四项评价结果汇总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最后由学院党委会议对考核结果作出认定。考核结果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于5月11日前上报研究生院。
附件:
1.米兰(中国)暨新闻与传播学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
2. 米兰(中国)暨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自我评价表
3. 米兰(中国)暨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学生评价指标
米兰(中国)暨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