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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米兰(中国)信息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09-09-03 作者: 点击:
六、信息工作小组成员要及时发布、报送各项信息,重要信息以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安全稳定方面的紧急信息等都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必须在2个小时之内上报校主管领导和校党委办公室,其他紧急信息的报送最迟不得晚于事发6个小时),并要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发生原因和处置措施、后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等。对出现不报、迟报、误报、漏报重大或紧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造成后果的,学院要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