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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9 作者: 点击:

结题同学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联系指导教师审核并参加结题答辩。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传承发扬我校“厚基础、重实践、严要求”的教学传统,激发学生学术志趣,提升本科生科研素养与创新能力,学校启动了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根据《关于启动实施吉林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的通知》(校教字〔2022〕103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吉林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答辩与成绩认定
    1.结题要求
    已通过2023年吉林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考核的学生可申请结题答辩,结题材料应包括结题论文(或结题报告)及至少三项阶段性研究成果。申请结题答辩的学生须于3月15日前登录“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将结题论文(或结题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系统。系统网址:https://oep.jlu.edu.cn,在校外需要通过vpn访问,网址:https://vpn.jlu.edu.cn,登录后在页面上点击“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系统”链接。
    2.指导教师审核
    指导教师须于3月20日前,登录系统对学生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项目实施计划及学生平时完成研究工作任务情况,给出结题评语和过程性考核成绩,并确认学生是否通过结题答辩申请。
    3.结题答辩
    各学院须于3月31日前,自行组织开展结题答辩工作,答辩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答辩评审小组需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学生答辩成绩,并对答辩过程进行记录。每名学生有且仅有一次补答辩机会,补答辩须于5月31日前完成。具体参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相关要求执行。
    4.成绩认定
    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最终成绩由中期考核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结题答辩工作结束后,学院教学秘书须于4月5日前,登录系统设置中期考核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答辩成绩占比,并由教学秘书或指导教师录入学生答辩成绩。补答辩工作结束后,学院须于6月7日前完成成绩认定工作。未参加结题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成绩按0分记录。
    二、优秀科研训练项目评选
    1.各学院在结题答辩结束后(不含补答辩)根据实际情况,于4月5日前,在系统中按所在学院项目总数10%的数量推荐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
    2.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开展评选工作并公布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三、其他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确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联络协调相关工作,为参加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师生提供支持与服务,确保结题答辩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蔡印85166784、杨晓帆85168023


教 务 处

2024年2月29日